申辦外銷品沖退稅申請書聯(乙表)由3聯變更為2聯
資料來源:105/1/21 財政部關務署
關務署臺北關表示,為推動簡政便民措施及節能減紙目標,自本(105)年2月1日起,外銷廠商於成品出口後,以紙本申辦外銷品沖退原料稅案件,申請廠商須檢附之「外銷品沖退稅申請書(乙表)」聯數,由3聯變更為2聯,第1聯仍維持白色底,第2聯為白色或淺藍色底均可。
臺北關進一步表示,依關稅法第63條規定,外銷品產製正常情況所需原料,得於成品出口後向該關松山分關退稅課申辦沖退進口原料稅,辦理方式除紙本作業外,亦可以電子化方式辦理。另外,財政部自102年起,除51項特殊貨品外,其他各項貨品全面恢復沖退稅,不論紙本或E化沖退稅案件均呈現逐年激增情形。目前加入E化退稅行列廠商已逾600家,廠商普遍認為,對於資金靈活運用及提升競爭力皆有相當助益。因此,該關特別籲請外銷廠商儘速導入電子化沖退稅作業,可省時、省力又省錢。
廠商如欲瞭解相關沖退稅完整訊息,請點閱關務署網站首頁(http://web.customs.gov.tw) /便民服務/外銷品沖退稅專區;如有電子化沖退稅系統操作及相關疑義,亦可洽諮詢專線02-25505500轉分機2829、2831和2832,由專業人員線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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