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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水用水龍頭」明年1/1起強制列檢

資料來源:經濟部
民國105年6月22日

  為維護民眾飲水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飲水用水龍頭」商品自明(106)年1月1日開始必須通過CNS 8088「水龍頭」國家標準的檢驗。

  標檢局提醒民眾,自明年起購買飲用水龍頭時應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及水龍頭本體標示有「L F」及外包裝標示「飲水用」字樣之水龍頭,以確保飲水安全。

  為保障民眾用水安全,同時符合國際發展趨勢及國內產業需求,標檢局參照「美國國家衛生基金會」NSF 61標準,將水龍頭金屬污染物溶出性能方法納入國家標準CNS 8088中,以提升國內水龍頭產品的檢測技術。

  該標準規定水龍頭金屬污染物溶出性能部分,鉛的Q值(溶出量)必須在5μg/L以下(5微克/公升,即5ppb),有助於提升整體用水設備的安全性。另國家標準也規定「飲水用」之水龍頭材料含鉛量不得超過0.25%,並應在商品上標示「L F」(Lead Free,無鉛)及於外包裝標示「飲水用」字樣,以便產業界遵循及消費大眾辨識選用。

  標檢局說明,未來將檢查「飲水用水龍頭」4個項目,包括「無機污染物溶出性能」、「絕緣性能(具有電動開閉式者)」、「材料」及「標示」,這類商品從明年1月1日起進口或出廠前,廠商應先取得驗證登錄並在商品上標貼「商品檢驗標識」,才能進入國內市場陳列銷售,若查到違規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商品檢驗資訊,可到標檢局網頁查看最新消息(網址:http://www.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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