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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呼籲廠商正確申報進出口貨物之國別及其代碼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進出口貿易統計中以貿易夥伴國為基礎之統計,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統計,被廣泛運用於政府機關擬定財經與貿易政策,參與國際性組織、區域貿易組織或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之重要參考資料,學術機構在研究各類經濟、區域貿易型態時,也常援引使用,民間產業甚至作為營運布局決策的參考,因此,呼籲進出口人或其委託之報關業者正確申報,才能發揮其統計運用功能。

   關務署表示,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中之夥伴國,係採用聯合國國際商品貿易統計國際規範之建議,進口以貨物之生產國(地區)為準,出口則以貨物已知最終目的地國(地區)為準。面臨國際貿易自由化與多元化,多方貿易與貨物運輸型態轉變,在通關實務上,當貨物進出我國國境,進出口人或其委託之報關業者向海關傳輸進出口報單時,對於報單上有幾個涉及國別及其代碼的欄位,應如何避免申報錯誤,該署說明如下:

一、進口報單:涉及國別欄位包括第10欄「裝貨港名稱/代碼」、第31欄「賣方國家代碼」及第36欄「生產國別」,三者所代表的意義並非相同,填報時請進口人注意區分,例如:貨物原產地為美國,賣方國家為新加坡,並由新加坡起運,該生產國別應填報美國,而非裝貨港或賣方國家之新加坡。

二、出口報單:涉及國別欄位包括第9欄「目的地國家及代碼」及第27欄「買方國家代碼」,二者所代表之意義亦不相同。另外,需注意者還包括出口貨物國外的卸貨港國別,不可誤報為最終目的地國。例如:一批輸往歐盟之貨物,卸貨港為荷蘭阿姆斯特丹,買方為設立於英屬維京群島之公司,最終目的地為歐洲內陸國家盧森堡,在申報出口報單時,不可以買方或卸貨港之國別申報為最終目的地國。

   該署表示,有關國家別欄位之定義說明,可參考該署外網貨物通關服務/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進、出口篇中,進、出口報單各欄位填報說明;代碼則請參閱關港貿作業代碼/「二十六、國家或實體」及「五十一、聯合國地方代碼」。

   此外,該署也將以往檢核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時,發現國家(地區)易申報錯誤之態樣予以歸納如下,提醒報關人注意:

一、以英語發音易被混淆之國別:例如瑞士(SWITZERLAND)正確代碼為CH,而非SZ(史瓦濟蘭,SWAZILAND),德國(GERMANY)正確代碼為DE,而非GE(喬治亞,GEORGIA)。

二、中文國名易混淆之國別:例如澳大利亞(AU)與奧地利(AT),剛果民主共和國(CD)與剛果共和國(CG),印尼(ID)與印度(IN)等。

三、國家代碼字母誤鍵或顛倒:例如AU(澳大利亞)誤鍵為UA(烏克蘭),HK(香港)誤鍵為KH(柬埔寨);中國大陸(代碼CN)誤鍵為CH(瑞士)、CK(庫克群島)、CM(喀麥隆)、VN(越南),或顛倒誤鍵為NC(新克里多尼亞)等。

四、其他外形易被誤植之英文字母:例如M、W、N、V、L、I等。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為提升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之正確性,海關已將報關易發生錯誤之進出口國別代碼及貨品分類號列、統計用數量、淨重、價值(進口CIF/出口FOB)、運輸方式、出口統計方式、進口納稅辦法、統計用收單邏輯檢查等相關資訊,彙整歸納置於該署及所屬各關之網頁,可供報關申報之參考。其相關網址如下:

一、關務署:首頁上方目錄/貨物通關服務/通關知識庫首頁/統計宣導專區
二、基隆關:首頁上方目錄/街坊鄰居/講習講議
三、臺北關:首頁上方目錄/便民服務/報關實務分享專區
四、臺中關:首頁左側目錄/e櫃檯/講習講義下載
五、高雄關:首頁左側目錄/業務專區/貨物通關業務/報關實務學習專區/錯誤案例分享

   以上相關訊息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該署諮詢專線02-25505500轉2825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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