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昇集團-第一類報關行
關於鴻昇 服務項目 進出口專區 人才招募 CBAM專區 聯絡我們
   
訂閱電子報
會員註冊
常用友站連結
首頁 > 新聞中心 > 訊息文章

海關擴大試辦電子紙封條作業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民國106年4月11日

  本(106)年1月1日起由基隆關試辦之電子紙封條業務,試辦3個月後,自4月1日起擴大於臺北關及臺中關試辦,範圍包含前述關區所轄管之船公司、貨運承攬業、貨棧、貨櫃集散站、自由貿易港區、物流中心及保稅倉庫等。

  基隆關說明作業方式如下:
1.艙單階段:以N5170訊息通知於船邊卸櫃時加封,處理註記代碼為P(需加封海關電子紙封條)或T(取消加封電子紙封條)。
2.進口報單階段:以N5116訊息通知於放行前加封,放行附帶條件為G(報單階段須加封海關電子紙封條,完成加封後始准放行)。
3.出口報單階段:以N5204訊息通知於放行前加封,放行附帶條件為G(報單階段須加封海關電子紙封條,完成加封後始准放行),非自主管理保稅倉庫於出倉前,由監管單位於出倉准單註記加封電子紙封條。
4.臨時加封:高風險貨櫃由海關依查緝需要機動加封。

  該關表示,相關操作程序及講義,可至各關電子封條監控系統網頁下載參閱,基隆關下載網址為http://117.56.54.18/default.aspx?SCRIPT=,臺北關為http://117.56.66.210/default.aspx?SCRIPT=,臺中關為http://61.60.109.50/default.asas?SCRIPT=。

回上頁

Copyright © 2009 GLORY
版權聲明 | 免責聲明 | 網站導覽
鴻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285號18樓
電話:04-23216767(總公司代表號)、04-3700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