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瓜FTA過境及轉運今天生效 經部:有助我出口貨櫃通關
發佈單位:經濟部
民國107年06月01日
我國於瓜地馬拉日前簽署完成臺瓜FTA關於過境及轉運的第9號決議文,解決經由非FTA簽署國過境及轉運貨物,即無法順利取得該等國家出具官方證明的問題,該決議於今(1)日起正生效,未來,進口商可依過境、轉運及暫存等情況檢附相關運輸文件,取代轉運國出具的官方證明,以利貨櫃順利提關。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本案於106年9月經與我航運業者召開會議研商,航運業者表示願全力配合,並認將有助於業者通關,且可由航運承攬運送業者簽發,因此本決議生效實施後,可望解決若由我國出口貨櫃因轉運經非締約國(如中國大陸)、無法取得該國官方海關證明,造成業者貨櫃無法順利在瓜國通關、提關及喪失關稅優惠的權益。
貿易局指出,瓜地馬拉是我國在拉丁美洲地區重要友邦及經貿夥伴,臺瓜自由貿易協定自97年1月1日生效迄今10年,雙邊貿易額從96年1億2,750萬美元增加至106年2億3,000萬美元,呈倍數成長,顯見雙邊FTA帶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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