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賡續推動跨境電子產證作業 提升貿易便捷化
發佈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民國107年06月06日
財政部關務署近年來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合作,推動跨境電子產地證明書(簡稱電子產證)作業,成效斐然,目前我國已與韓國、比利時、新加坡、泰國完成跨境電子產證上線服務,有效節省業者之貿易作業成本及時間。
我國與韓國、新加坡、泰國之跨境電子產證作業,係將上述國家發證單位所核發之電子產證透過該國通關網路公司將非優惠性電子產證單向傳輸至上述關貿公司之網路系統平台,並由該平台通知我國進口商進行電子產證資料內容確認簽章後,將電子產證傳送至關港貿單一窗口系統及指定之報關業者於報關時一併申報產證號碼,以利貨物通關。另我國與比利時之電子產證交換作業,係雙方各提供一網站,以進行線上查核電子方式簽署或用印之紙本產證,至為便捷。
關務署表示,產地證明書雖非進口貨物通關必備文件,惟依據關稅法第28條第1項及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規定,海關對進口貨物原產地之認定有疑義時,得請納稅義務人提供產地證明文件;另簽審機關對部分進口貨物亦規定須檢附原產地證明書,故使用電子產證取代紙本產證作業,對提升貿易通關作業流程效率,及節省進出口業者成本,甚有助益。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未來除繼續與更多國家推動跨境電子產證交換作業,以利提升我國貿易便捷化,並計劃擴大研議檢疫證明等更多類型之資料交換,提供多元優質之便捷通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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