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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抽驗奶瓶消毒器 4件商品不合格

發佈單位:經濟部
民國107年06月07日

  奶瓶消毒器是許多新手爸媽的好幫手,為確保商品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年1月於婦幼用品店、大賣場及網路商城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計有4件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其中並有2件未標示商品檢驗標識。

  標檢局依國家標準進行「溫升試驗」、「絕緣耐電壓試驗」、「異常操作試驗」、「穩定性」、「構造檢查」、「電磁相容傳導干擾測試」及「電磁相容輻射干擾測試」等7項品質項目檢測,並查核「重要零組件比對」、「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

  檢驗結果,全數商品在品質項目及重要零組件比對上,均皆符合規定;中文標示中有4件因說明書與原登錄資料不符、未標示報驗義務人名稱及地址及未附繁體中文說明書,或商品本體未標示額定電壓及頻率等規格標籤,而不符規定;其中並有2件商品本體無標示商品檢驗標識。

  針對檢測不合格商品,標檢局表示,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之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規定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中文標示不符合之商品,依商品檢驗法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標示,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檢局指出,奶瓶消毒器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業者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業者並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檢局也提醒消費者選購時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並檢視各項標示是否清楚,並依說明內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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