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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攜帶香菇有限量,臺北關呼籲旅客注意相關規定

發佈單位:財政部
民國107年11月6日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農畜水產品限量6公斤,其中乾香菇不得超過1公斤,臺北關呼籲旅客如攜帶乾香菇超過限量,應主動至紅線檯向海關申報,超逾限量範圍部分可辦理退運;倘經查獲屬中國大陸產製之乾香菇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超出部分將予以沒入。

  臺北關表示,近來查獲旅客攜帶超量香菇入境案件,有日益增多情形,自本(107)年1月至10月底止已逾84案,計698公斤,個人單次攜帶數量高達26公斤,部分旅客甚至已有5次違規紀錄,其中不乏領隊、導遊等多次超量攜帶,企圖闖關牟利。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附表及第16條規定,攜帶自用之乾香菇入境不得超過1公斤,如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且有違規紀錄者,得攜帶數量將依規定折半計算。

  臺北關再次提醒入境旅客,切勿攜帶超量乾香菇,並應按規定誠實申報,以免受罰;如對應否申報有疑義,請擇由紅線檯通關或主動向海關洽詢。相關規定可於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境服務/入境報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臺北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6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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