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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運進口低價免稅及應稅快遞貨物須申報收貨人電話號碼

發佈單位:臺北關秘書室
民國107年12月4日

  臺北關表示,為利進口統計、核課正確納稅人稅費,避免冒用人頭及維護國境安全,自107年8月20日起實施進口低價免稅快遞貨物(X2)及進口低價應稅快遞貨物(X3),均應填報收貨人電話號碼。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7年6月14日台關業字第1071013399號公告,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及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將收貨人電話列為必填事項,並統一申報格式為TEL「XXXXXXXXXX」共10碼數字,行動門號為09開頭之10碼數字「09XXXXXXXX」;市區電話則為區碼加電話號碼之10碼數字「02XXXXXXXX」;部分地區市話不足10碼者,前面加「0」補足10碼,自107年12月16日起未依規定格式申報者,系統將自動回復錯單不予以收單。

  該關指出,日前為便捷快遞貨物通關、簡化申報作業,進口低價免稅貨物可免申報身分證統一編號、稅則號列及稅率,惟自實施以來,冒用人頭、化整為零之逃漏稅捐、逃避檢疫、檢驗及私運管制物品入境案件層出不窮。海關為防止上述弊端一再發生,及為保護個資安全、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實施須申報電話號碼措施,以建立安全、便捷通關環境,並籲請民眾配合辦理。

  該關再次強調,海關職司邊境管制,對於邊境查緝及防止不法物品私運入境責無旁貸,也再次呼籲民眾於上網購買貨物時,須查明輸入規定,以免觸法。物品輸入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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