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7年度史瓦帝尼王國原產之粗製糖、精製糖、天然蜜及酪梨(鮮或乾)產品,適用關稅配額輸入事宜。
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071028337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一
主旨:公告107年度史瓦帝尼王國原產之粗製糖、精製糖、天然蜜及酪梨(鮮或乾)產品,適用關稅配額輸入事宜。
依據:依據我國政府與史瓦帝尼王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下稱臺史ECA)附件I-A、I-B、I-C及海關進口稅則第17章增註六、第4章增註三、第8章增註五辦理。
公告事項:
一、107年度適用臺史ECA關稅配額產品,由史國管理配額之核配並核發關稅配額證明書(下稱配額證),相關輸入事項如下:
(一)產品名稱、稅則號別、配額數量、關稅稅率及進口期間如附表。
(二)粗製糖及精製糖:應持憑配額證並於進口報單之「輸出入許可文件號碼」欄填報配額證號碼,及「自由貿易協定優惠關稅註記」欄填報「PT」字樣。
(三)天然蜜及酪梨(鮮或乾):應持憑配額證並於進口報單之「輸出入許可文件號碼」欄填報配額證號碼,及「稅則增註」欄分別填報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4章及第8章免關稅之增註項目「0403」、「0805」。
(四)有關史國獲配廠商及分配情形,請洽我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經濟參事處,電話:268-24049485,E-MAIL:swazilan@moea.gov.tw。
二、原產地認定:依據臺史ECA原產地規則辦理,進口時須檢具史國政府權責機關核發之產地證明文件供海關查核。
三、檢驗及檢疫:貨品進口時,應符合我國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告之相關規定。
附件:107年度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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