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降通關專屬憑證規費,自即日起改由關港貿單一窗口受理申辦
發佈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民國108年3月12日
為符合電子化政府服務精神,通關專屬憑證自即日起改由關港貿單一窗口受理申辦,法人通關專屬憑證費每案由新臺幣(下同)2,000元調降為855元,個人通關專屬憑證費每案由2,000元調降為465元。
依據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通關業者得以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或通關專屬憑證傳輸通關訊息,惟業者多以通關專屬憑證為之。過去憑證申辦業務由關貿網路(股)公司受理,現行通關專屬憑證改由關港貿單一窗口受理申報,海關本於規費法精神,以成本回收原則計算費用,收費標準大幅調降,嘉惠通關業者。
通關專屬憑證之效期均為2年,法人通關專屬憑證適用對象為運輸業、倉儲業、承攬業、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報驗業等業者,個人通關專屬憑證適用對象為專責報關人員,業者可逕於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或赴各關臨櫃申辦(臨櫃申辦個人通關專屬憑證時,得以1張申請表單申辦多案,收費以案數計算)。另目前由關貿網路(股)公司辦理且仍在效期內之通關專屬憑證,仍可繼續使用至效期屆滿,業者通關作業均不受影響,惟憑證將屆期時,請業者至關港貿單一窗口(或臨櫃)申辦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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