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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單放行後因故需註銷或退關者應儘速向海關辦理,以維貿易統計正確性

發佈單位:財政部關務署
民國111年4月6日

  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為我國即時性經貿指標,其發布結果甚受各界重視,亦為政府研判最新經貿情勢重要參考。為維護貿易統計品質,報單即時且正確申報至關重要,爰對於報單放行後如有因故需註銷或退關者,籲請業者應儘速辦理。

  關務署表示,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當月初步值係於次月初發布,正式值則於二個月後發布,通關實務上常見進出口報單放行後因故需註銷或退關,或原報單註銷前已先分別向不同關區另行報關案件,由於業者未能即時完成申報作業,進而造成虛增貿易統計值情形,尤其註銷或退關金額龐大者,影響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品質更甚。以油品進口為例,如貨物已預先向基隆關報關並經放行,嗣後船隻受天候影響無法於基隆靠港卸貨,改至高雄關報關,倘原先向基隆關申報之進口報單遲未申請註銷,將導致該批油品進口貿易值重複列計。

  關務署更進一步說明,海關於收到進口註銷或出口退關申請後,因進口仍須人工辦理退稅或恢復保證金額度,出口退關提領貨物出倉亦須派員查驗,均需相當作業時間,為維護貿易統計正確性,籲請運輸業者、進出口廠商及報關業者若有大額進出口報單放行後因故需註銷或退關者,應儘速向所轄關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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