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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民申請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時應提供正確貨物資料

發佈單位:關務署基隆關
民國112年06月27日

  基隆關表示,貨物進口前如已正確瞭解稅則號別,除可預估應繳之進口稅費,亦可知其貨品輸入規定,預先備妥相關資料或向主管機關申請,嗣貨物實際進口時可加速通關,如對進口貨物稅則號別有疑義,得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按規定格式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原廠型錄及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或樣品向進口地海關申請,審核結果將書面答復之,且其結果海關一體適用。

  基隆關進一步表示,因貨品分類號列有相對應的稅率及輸入規定,進口貨物通關時,倘稅則號別分類錯誤,經海關更正後,則須按更正後之稅率及輸入規定辦理,否則貨物不得進口。準此,向海關申請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應提供正確貨物相關資料,以利海關依據該資料正確答復,為兼顧通關秩序及課稅公平性,完善預先審核機制,財政部於112年4月12日修正發布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增訂申請人提供錯誤或不實資料致影響稅則預先審核結果,海關不受拘束。

  基隆關最後說明,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機制為海關提供之便民措施,可避免徵納雙方稅則分類岐異,亦可加速貨物通關提升競爭力,請業者多加利用,本關將持續提供優質服務。稅則預先審核申請書下載路徑:本關首頁(https://keelung.customs.gov.tw)/資訊匯流/書表下載/分類勾選稅則預審/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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