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網購電器貨品,務必確認是否屬應施檢驗商品,以免受罰
發佈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民國112年08月11日
財政部表示,近年跨境網購盛行,常有民眾因不瞭解進口電器類商品輸入規定,致發生網購貨物無法順利通關情形。財政部特別提醒商民,電器類商品貨品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稱標檢局),因部分商品屬應施檢驗商品,倘無該局同意文件,除無法進口外,恐有觸法受罰,不可不慎。
財政部說明,標檢局為促使商品符合安全、衛生、環保及其他技術法規或標準,保護消費者權益,乃將部分家電影音設備及電子資訊產品公告列屬應施檢驗商品(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c/#/uqi6103f),商民進口前應取得標檢局同意文件。其中資訊設備商品,其同一報單同規格型式之總金額在美金1,000元以下,或超過美金1,000元且數量未逾5件者,進口人可於報單填報免驗通關代碼 CI000000000010通關(常用免驗通關代碼詳 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545810795656.pdf),俾利通關順暢。
財政部呼籲,民眾跨境網購前,務必確認欲購買商品相關輸入規定,並依規定辦妥所需程序及文件,以利通關。民眾如欲瞭解各貨品主管機關訂定之進口貨物應遵循事項,請至「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通關簽審/其他相關查詢/(GC473)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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