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繳稅
政府所徵收之費用可參考下列項目,或來電尋求專人為您說明。
(1) 關稅(進口稅):依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所規定之稅則稅率徵稅。 貨物完稅價格(CIF VALUE)x稅則稅率。
(2) 推廣貿易服務費: (CIF VALUE)x0.04%。(未足100元不收)
(3) 貨物稅:(CIF VALUE+關稅)x貨物稅稅率;非屬貨物稅條例規定應課貨物稅之品目,免徵。
(4) 菸酒稅:課稅項目及稅額依財政部規定。
(5) 營業稅:(CIF VALUE+關稅+貨物稅或菸酒稅)x5%。
(6) 菸品另徵健康福利捐 :請參看關稅總局網站消息看板「菸酒稅新制相關規定」。
(7) 商港服務費:相關費率由交通部訂定。(未足100元不收)查詢網址如下:費用查詢。
進口貨物可能發生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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