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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貨物裝船(O/B)後,若國外客人要求更改卸貨的目的港時,應如何處理 ?

A、整櫃貨物(CY)的處理:

 1、先請FWD聯絡船公司此艘船有無在此目的港卸貨。

 2、若確認無誤,請求船公司更改目的港。

 3、通知客戶可更改,並請與客戶協調補足差額/相關移倉費或卸貨費用;並提供更改目的地切結書。

 4、由FWD向船公司提供更改文件,補足差額/相關移倉費或卸貨費用;並提供更改目的地切結書,再發H B/L給SHPR。

 

B、散裝貨(CFS)的處理:

1、請FWD發E-MAIL給國外代理(AGENT),是否可以再把貨再轉到客戶所要求的港口,若可行再請國外代理(AGENT)提供報價。

2、FWD提供更新報價於SHPR。

3、若可接受報價,便請國外代理(AGENT)更改貨物目的地,並依更新的報價基準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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