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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可否進儲「未公告准許間接進口大陸地區原物料及零組件」?

查未經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非屬關稅配額項目之農漁畜產品者得依規定進儲「經海關核准登記之物流中心」,其規定如下:

一、物流中心進儲、轉售(轉儲)前開物品時免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逕依「物流中心通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

二、以原型態報運至第三地。

三、供重整後全數外銷,或以原型態或重整後轉售(轉儲)保稅工廠、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科學工業園區事業、自主管理保稅倉庫。

四、物流中心與保稅區廠商互相轉售(轉儲)前項物品,應以逐批方式向海關申報。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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