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昇集團-第一類報關行
關於鴻昇 服務項目 進出口專區 人才招募 CBAM專區 聯絡我們
   
訂閱電子報
會員註冊
常用友站連結
首頁 > 進出口專區 > 國貿問答集 > 進口精選列表 > 進口精選

 
進口稻米之糠、麩皮及殘渣,需要注意哪些?

海關有要求需要有下列文件,才可以進口

(一)進口飼料,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發之飼料輸入登記證影本或農委會、台北巿、高雄市政府核發之飼料製造登記證影本(持飼料製造登記證申請進口者,僅限飼料工廠進口自用飼料原料)。

(二)進口飼料添加物,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發之飼料添加物輸入登記證影本(以上飼料或飼料添加物品目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者為準)。

(三)非飼料或飼料添加物登記證持有者,應加附持有者之授權文件,或於登記證影本上加蓋授權使用之章戳。

(四)如屬樣品、贈品,應檢附行政院農委會或台北巿、高雄市政府核發之進口同意文件。
進口時,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編訂┌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及有關檢疫規定辦理。一律要申報,申報文件:(1)申請書 (2)大小提單 (3)進口報單 (4)I/V.P/K (5)正本檢疫證(若有一併附上) 。

檢疫辦法:依進口申報數量,經電腦抽選決定是否到現場採樣檢疫,若無抽到,只需書面文件檢疫。

商品如屬食品,應依照行政院衛生署發布「輸入食品查驗辦法」規定,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申請辦理輸入查驗。

回上頁

Copyright © 2009 GLORY
版權聲明 | 免責聲明 | 網站導覽
鴻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285號18樓
電話:04-23216767(總公司代表號)、04-3700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