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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出口合裝(CFS)櫃貨物,是否須運到碼頭或貨櫃集散站的出口倉完成通關後才可以併裝貨櫃出口?

依照「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出口貨物以併裝方式裝櫃者,在海關放行前不得先行裝櫃,但集散站經營人具有正當理由,經事先申請,並經海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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