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歐盟CBAM的計算依據及方式為何?
• 根據正式文本內容,歐盟CBAM將自2023年10月起試行,目前涵蓋範圍為生產過程排放(包含生產過程產生的直接排放及消耗的電力所產生的間接排放),其中文本已明列僅需申報直接排放的納管產品項目,包含鋼鐵、鋁與氫氣。進口商需在每年5月31日前申報上一年度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無須支付費用。
(產品碳排放量之計算公式=單位產品之碳含量 × 進口產品數量)
• 2026年正式實施後,進口商必須向歐盟購買「CBAM憑證」,以繳交進口產品碳排放量的費用,而CBAM憑證的價格係依據歐盟排放交易(ETS)每週碳權拍賣的平均收盤價格計算。
• 故需提出產品含碳量為多少之證明,若無法提供則以歐盟預設值認定之。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產業節能減碳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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